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扬州国际债权债务纠纷工程款,扬州国际债权债务纠纷工程款,应当通知债务人,扬州国际债权债务纠纷工程款,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保障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扬州国际债权债务纠纷工程款
公司清算制度的设计就是为了更好体现公司有限责任的制度安排。两者结合的结果是,经过清算程序,规范运作的公司可以严格适用有限责任制度适当转移经营风险,从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不规范运作的公司则将因其对公司制度的违背而在不同程度上被剥夺风险转移的制度利益,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弥补有限责任制度可能产生的制度缺陷。基于有限责任制度和清算制度的安排,公司清算注销时将产生及延伸出诸项权利,包括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豁免权、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请求权、公司债权人对公司股东的追索权、公司债权人对清算义务人的特殊请求权、原公司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人的公司剩余资产追索权以及原公司债权人对原公司债务人的请求追加分配权等江苏本地债权债务纠纷工程款债权债务纠纷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
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完全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由该规定所持立场看来,如果债权人因重大过错而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那么债权人将不能主张上述权利。尽管该规定已经生效,但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理由在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非法理上基本民事权利消灭的法律原因。
对于公司清算注销后遗留债权的,应当由清算组织**原公司主张权利,而不能由原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原公司债务人主张权利。理由主要是,原公司股东与原公司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由原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原公司债务人主张权利欠缺法律关系基础。这种观点主要是以合同相对性为论据,也即按照古典契约理论的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之私法基本原则,契约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非契约当事人不得请求契约权利,也不必承担契约义务。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有经验的律师第一步肯定是查询债务人的有关财产线索。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申请支付令法。我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先予执行法。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要保证该债权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江苏本地债权债务纠纷工程款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 :优先受偿权法。扬州国际债权债务纠纷工程款
作为公司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公司清算制度一直是公司法理论研究与实务探讨的热点。相对于公司清算瑕疵所引起的清算责任法律关系,公司注销后未经清算而遗留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就成为公司清算注销延伸出来的法律问题。对这一问题,司法实务中的处理方式各有不同,法律适用上也理解不一。一般认为,公司清算注销制度主要是通过法定清算程序,对公司解散前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清算结束后公司依法登记注销。作为公司清算注销的法律后果之一,就是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了结。扬州国际债权债务纠纷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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